终于,考完试了! 难得有了清闲的周末,只是明天又要开学了。
今天是星期天,我起了大早,(也没什么早啦,大概8点左右)
能睡到8点钟已经是超幸福的了。
看了报纸,李宗伟今天晚上8点半,我们马来西亚的金牌希望 。
太好了,这时候,我要沾点光的说,李宗伟是我的同乡啦
我们都是同样的小学-日新小学哦 哈哈

然后风和日丽的星期天早上我拿起D40,一个人静静的走出家门。
没有任何牵挂,没有任何心烦气躁,,
我的D40,总是能让我感觉良好,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

然后在小路上发现路旁有很多很美丽的小花,
有白的,红的,紫的,黄的,
有斑斓,鲜艳的,盛放的,含苞的,
每一朵都那么夺目,都在努力的从早晨温和阳光中,吸取养分。

刚好昨晚临睡前正在阅读傅承得的回神.
里头那篇张木钦意义,傅承得说张木钦在“探花亭“里写过这一段话 :
旅行的人没有羞耻感,千里之外去看山水吹凉风,不是山不同,不是水不同,风不同;
是心不同。


我喜欢摄影,因为自从有了相机后,我总是能学会在生活中的小细节中发掘鉴赏美好的事物。
从路边的小花,从路人的脸孔,从被遗弃古屋的线条,从蓝天里的白云朵朵,
我总是尝试从大自然里,从生活里找到美丽,找到执著,找到朝气。
曾经看过一片很棒的文章,叫做摄影人的眼,说的也是类似的感觉吧。
我记得以前翻过台湾知名画家、诗人与作家蒋勋的书,
他提倡生活里找到美感,当时看了没什么很大的感觉
只是单纯的觉得他的书的封面很漂亮罢了,
只是现在回想起来,感触良深。
也许是时候找回那一本书,认真的读一读了。

生活中的美感,不是说像那些暴发户那样,
用几千万去竞标梵谷还是比卡索的画,然后把它挂在客厅还是大门玄关就是叫做美感。
还是穿的 T 恤是nike,跑步鞋是Adidas,手表是swatch,
像年轻人的名牌广告中标榜着,使用他们的产品就是一种生活的美感。
在这个二十一世纪,美感被那些广告商消费了。
就像每年二月十四日的情人节,一定要买一束九十九朵玫瑰,去高贵的酒店餐馆享用大餐,
美感都被消费了。
对我来说,亲手种一朵玫瑰,然后在它盛开的时候摘下来送给亲爱的,
那才绝对是最美丽的玫瑰。
一个人一定要用心生活,感受生活,才有资格谈论生活中的美感。
就像有时候在走在路上一个5岁的小孩跟你微笑跟你吐舌头,
就像刚才我回来的路上一辆普腾赛佳刚刚回到家
那个马来小男孩兴奋的朝家里喊 :
Assalamualaikum!
在当下,我有很强烈的感动,觉得生活是美好的,
我会觉得我生活是很真实的,活在我又爱又恨的马来西亚。

我有一个朋友诗翔,用apple notebook,(因为apple 设计够美)
读书坚持要用他美美的书桌,(因为书桌很重要)
还有用 Itune ,配上喇叭听歌,(因为Itune 的layout 很美,喇叭听歌设一种享受)
看电影的时候,坚持一定要看清晰的电影。(因为如果电影不清晰,一部多么好看的戏也会变成一部烂戏)
他也是用着nikkon D40 (这是我影响他的)
他是我周围中遇到第一个在生活里找美感的朋友。
我想我是慢慢被他影响了。

我喜欢摄影,不管拍出来的照片美还是不美,都不重要,
能学会从生活里发掘美感,
那已经是我最大的收获了。

2008年8月17日,在古晋继续生活着。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ite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