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星期一我生了一场大病,应该是吃了不干净的海鲜,一整天都是拉肚子和发烧睡觉而已,睡到一半被吵醒,竟然是我屋旁的黄牛叫声吵醒的。他大概是满地食物吃太饱太爽了吧,被黄牛叫声吵醒,现在想想虽然挺幸福,但还蛮好笑的。



題目:怪癖。寫下五個自己的怪癖、奇怪的嗜好、異於常人的習慣。

我被小e 点名了。好吧,虽然老实说我不知道什么是blog tag ,但我还蛮享受剖析自己的感觉的。其实我没什么怪僻啦,我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罢了。

1。不吃菜

我从小就不吃菜,应该说不爱吃菜。凡是绿色的基本上我都不吃,什么介兰,蕹菜,小白菜,豆芽都从来不在我的考虑之内。我爸爸妈妈从小就逼我吃,但总是拿我没辙,谁叫我哥哥比我更挑食。唯一让我能动动筷子勉强夹一下的原因是我爸妈会恐吓如果我营养不良,那么我就不能长高了。自小就比别人矮一截的我小时候最希望听到人的称赞是: 哇,你有长高了。 为了这个原因,我勉为其难的偶尔吃点青菜敷衍敷衍。记得电视游戏机马里噢 mario 吗?吃了不是会马上长高吗?那是我小时候爱吃蘑菇的原因。长大了,现在多多少少开始学吃了,因为参加过三天两夜吃全素食的佛曲营还有慈青营队(我一天基本上只吃早餐和宵夜,因为只有早餐和宵夜不是素食)结束时差点饿死休克的惨痛教训后,我多多少少不敢不开始学吃了。。。。。。。。。


2。睡醒时候的起床气

我刚刚搬进宿舍时室友问我有什么特别的习惯,我毫不犹豫的告诉他,在我刚刚睡醒的时候不要理睬我。因为除非给我10个小时让我睡到自然醒,不然我一定会给人脸色看。眼眯眯,披头散发,嘴巴闭到紧紧的,眼光散涣无神,形尸走肉,而且别人跟我说什么我都不会回应。我朋友说我刚醒的样子就像要杀人那样,跟我不熟的人看到我的脸色也多会识相的静静走开。我爱睡觉,睡觉真的是人生最美好的事情了。这样的状态在大约半小时我洗完脸清醒后就会自动消失,换来我的招牌微笑。对我而言,给我多10分钟保持醒着的挣扎睡眠状态,对嗜睡的我就像快淹死的人手中的一根稻草,紧紧捉住不到最后决不轻言放弃。

3。。 我有一种如果太多人喜欢了,我就不要喜欢的任性。

除了任性,我再也找不到任何解释关于这个怪僻了。我爱上孙燕姿是她第一张专辑刚出道还没成名的时候,Lene Marlin在马来西亚至今连正版cd在唱片行还找不到,陈绮贞最近才开始渐渐跻身主流歌手。除了孙燕姿外,我随便抓几个朋友来问,听过Lene Marlin 还有陈绮贞这号人物的在会让人心灰意冷。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很讨厌哪种一窝蜂凑热闹的事物,那怕是当红的一本书,一首歌,一套戏或一个人。自己发现到一个好东西就像发掘到新大陆般总让我欢喜,而我会自得其乐的习惯介绍一张唱片里的非主打歌或一本很冷门的书给我的朋友们,如果他们因此爱上了,我总掩饰不了我的沾沾自喜。鹤立鸡群是结果,曲高和寡是下场,同好虽然不多,但因此我们更从彼此找到了惺惺相惜的真心好感。这是我永远不会改的任性,就让我任性下去吧。


想不到还有什么怪癖了,都已经说我是再平凡不过的普通人罢了。
要点谁好呢?
就点dreamer0609还有shyangies好了,一起来玩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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